刘振江指收地不易应加快推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0月04日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张智荣报道:可供兴建住宅土地供应不足是本港长期的社会主要问题,近期民建联建议政府应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兴建公营房屋。测量师学会前会长及土地政策小组主席刘振江昨日表示,本港公营房屋供应数目远远落后于目标,透过《收回土地条例》徵收土地兴建公屋,只是帮助公屋追回缺口,以达到合理数字。

政府收地可迅速建公营房屋

刘振江出席电台节目后强调,收地并非易事,倘若政府已在规划上完全做妥,在《收回土地条例》的进程中,快速和合适地补偿予受影响人士,会令收地较为顺畅。

事实上,政府发展公营房屋远比私人发展商建私楼有效率。刘振江估计,政府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兴建公营房屋,需时大约6至7年,过程包含收地、基建及建屋。另一方面,私人发展商可能要15至20年进行项目发展,因当中包括城市规划和换地安排,需要通过多个政府部门和城规会审批,同时与政府商谈补地价亦需时。他又认同,应该就新界土地的换地项目,成立专责小组协调各政府部门的工作,以加快审批效率。

民建联早前建议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业主的土地,以大量兴建公营房屋,解决公屋供不应求的问题,达到公屋3年上楼政策目标。

民建联称,按政府现时掌握的土地,未来10年只能兴建约24.8万个公屋单位,与《长远房屋策略》订明未来10年兴建31.5万公屋单位的目标,相差高达6.7万个单位。

未来10年公屋缺口大

据了解,现时公屋平均轮候时间达到5.4年。公屋联会则预计,由于近期社会风波,土地共享计划及明日大屿计划等长远拓地措施未能推行,料公屋轮候时间会突破6年以上。

另外,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认为,大型发展商拥有超过1000公顷的新界农地,认为政府可以提升土地补偿价格,以加快取得农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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