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底前,我省梳理的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省内通办”
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1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到今年底前,国家部署的第一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我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1年6月底前,我省梳理的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省内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通知明确,我省将与人口重点流入省份开展深度“跨省通办”,鼓励各设区市积极与周边省份相邻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等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事项以“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据悉,县级(含国家级开发区)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将设置“异地通办专窗”,异地代收代办事项入驻该“专窗”统一收件,及时流转、限时办结;能够全流程网上或掌上办理的事项,则上线至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专区。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我省将推行“收受分离”新模式:“收件地”收件并拍照上传,通过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流转至“受理地”,办理结果实现邮递送达。对需要企业群众到多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则推动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办理,实现“多地联办”。
为加快改革进程,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负责编制并发布“省内通办”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省直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服务标准,指导市县对口业务部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能够实现异地办理的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做好政策解读、推广和服务推送,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企业群众。(记者 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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