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将延伸至港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8月10日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虽然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尚未颁布时间表,但关于大湾区的工作已经在积极谋划中。记者昨日获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霍震寰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创领航,集群发力,粤港澳共建产业大湾区的建议》(第7242号),日前获广东省政府公开回覆。

回覆中透露,下一步,广东将通过加强与香港的科技创新合作,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延伸到香港,形成以广深港为湾区的三大核心引擎。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方面,广东省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实现粤港澳科技资金跨境流动。

以全域观组织湾区科创

霍震寰在建议中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在科技创新方面应进一步加强融合。

广东省认为该建议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并提出,近年来,广东着力推进珠三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努力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度参与全球化,打造更大更包容更国际化的开放平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有力推进多项跨境业务

霍震寰对推进深港通计划、人民币跨境业务、科研资金流动等方面的建议,也得到积极回应。

据广东省回覆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融资平台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截至2017年年底,累计与香港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9.45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粤港澳之间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已超过220家,到去年为止已占内地赴香港上市公司约25%。

广东将通过深入实施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通过多边或双边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和创新平台建设,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

截至2018年4月,已经有1200多名香港建筑服务领域专业人士取得内地注册执业资格,帮扶两家港商独资经营的建筑事务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和开业。2016年已试点允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可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设模式进行管理。

对负面清单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领域,广东将赋予港澳服务提供者大陆居民待遇,采取注册登记制的市场准入模式。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实现粤港澳人员、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自由流动。

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方面,2018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作出规定,将香港科研人员和机构纳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目前广东省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实现粤港澳资金跨境流动,实现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可通过竞争择优,以多种方式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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