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电新生受限,在校不得签“经济约”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7月30日

北电新生受限,在校不得签“经济约”

今年2月王俊凯参加北京电影学院艺考。图片来自北电官微 摄/汪子宇

  2017入学须知新增特别注意条款,律师解读此条款不影响王俊凯入学前与公司所签合约

  近日,TFBOYS成员王俊凯正式被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录取,而在北电官方微博近几日转发的多条2017年新生录取通知书上,一条特别注意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特别注意中写明: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17年入学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的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在校期间实习拍摄除外)。此规定适用于在校本科生和高职学生,毕业后签约公司随个人意愿。除表演系,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摄影等专业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均有注明。

  昨日,今日时报记者在北京电影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的《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本科、高职新生入学须知》上看到,同样增添了一条与该内容相同的特别注意。其适用于2017级本科(含外培计划)、高职新生,2017级港澳台侨本科新生,以及2016级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2017年转入生。

  不少网友猜测,此举是针对近年明星学生在考入艺术院校后,把更多课内时间用来参演影视剧,而影响学业。已经签约公司多年的王俊凯粉丝则对于此特别注意会否影响其正常入学表示疑问。

  今日时报记者致电了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学院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宣传部等部门,以及王俊凯所属公司,但均未获得回应。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对特别注意进行法律解读,表示此内容针对的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王俊凯入学前就已签订的公司合约没有影响。

  北电在校生

  特别注意去年还没有

  据北电某颇有名气的在校生所属经纪公司透露,这项制度确实是今年新出台的,去年我们入学的时候还没有,但其实从我们入学开始,就一直很担心这个(在校生外出拍戏)问题,也会主动和老师沟通,但最后还是要看学校的态度。

  经纪公司

  签约在校生对公司意义不大

  记者电话采访了某文化公司经纪人,其有一位签约艺人正是北京电影学院2015级本科的在校学生,她从入学到现在就没有出去拍过戏,他们班的孩子都是这样,因为不允许也不批准,到现在为止,只有一个孩子去拍了冯小刚的《芳华》。

  该经纪人透露,其实像王俊凯这种已经有所属公司再去考艺术院校的学生很多,据我了解,上戏、中戏、北电,很多条件好的新生都是有合约在身的,且当初都是由经纪公司送来参加考试的。

  对于此番北电针对新生出台的特别注意,这位经纪人表示,对于经纪公司来说,与艺术院校在校生早签约和晚签约其实没有太大区别,签一个大一的新生,也出来拍不了戏,你得等他三年左右的时间。我们也觉得孩子在校把学业完成,对他未来的发展更加重要。

  据业内人士透露,如今普遍的现象是,经纪公司很被动,艺人掌控主动权。所以对于有些经纪公司来说,能找到一棵好苗子,等一两年也觉得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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