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选制大家说】选委会高度重视社团作用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5月13日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九龙东区各界联会常务副会长
杨莉珊

香港新选制一大特色,是选举委员会高度重视社团地位作用,选委会很多成员均由团体产生,重组之后的选举委员会,增加的新席位大多以社团为基础,例如:基层社团(60席)、同乡会(60席)、全国性团体(110席)、内地港人团体(27席)、商界(第三)的香港中国企业协会(17席)、中小企业(15席),至于选委会内原属于个人票的,大都改成为团体票。换言之,选举委员会组成基本上是以团体为基础。新制下,香港正迈向香港特色的「社团主义」(Corporatism)。选举时,社团票和个人票的分别很明显,以社团为基础的选举,安全系数偏高,可以有效堵塞过去选举制度激进化、民粹化、碎片化的漏洞。

2017年4月,香港共有39146个根据《社团条例》已获注册或豁免注册的社团,以及13240间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担保有限公司社团,共计52386个香港社团。香港的「社团社会」,正是香港政治的一大特色。社团是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础力量。坚持以爱国爱港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重视发挥爱国爱港社团的重要作用,是中央治港方略的重要内容。

有舆论认为,完善之后的选举制度,将令香港政治走向「澳门化」,的确,传统观点都把澳门的政治制度形容为社团主义,澳门社团作为法人选民,是澳门行政长官、立法会选举的主要力量,这一方面,香港选举新制与澳门有相同之处。

保障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

但香港和澳门选举委员会的功能却不尽相同。澳门选举委员会只负责选出行政长官,香港选举委员会是完善选举制度的核心要素,由四个界别的1200名委员,扩大至五个界别的1500名委员,每个界别所佔席位均是300人。除了原先的提名和选举行政长官职能外,香港选举委员会将被赋予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和提名立法会候选人的新职能,更加有利于扩大和保障社会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立法会选举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于2021年9月12日举行,经直接选举产生议会中的14位议员,以社团间选方式选出12名议员,议会内其余7名议员由行政长官在收到选举总结算15天内委任。

香港立法会选举将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其中,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40人,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30人,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20人。「432方案」能够更好反映香港各阶层民意,代表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不会偏向某一特定界别。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委会「把关」,定能从源头纠正乱象,可以有效地防止立法会被「港独」和激进分离势力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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