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兆明
上周,壹传媒黎智英涉刑恐《东方日报》记者、去年参与8月31日反修例游行等案被警方拘捕。消息传出,立即有在香港电台广播大楼外示威的一众市民热烈祝贺。不少网民亦透过网络表达了大快人心之意。这说明:依法逮捕黎智英,令其受到应有的惩处,实乃民心所向。
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扰乱香港的耻辱簿上,黎智英可谓其中最奇葩的一个:为反对派提供政治黑金,旗下媒体渲染暴力,招揽黑道参与「佔中」。特别是去年的修例风波以来,黎智英教唆香港的年轻人与警方冲击对抗,当街头暴力不断升级,导致流血冲突不断,黎智英却乞求美国制裁中国,扰乱本港经济和民生,这显然是对750万香港市民根本利益的背叛。就是这样一个挟洋自重、劣斑斑的人,竟然一直逃脱法律的制裁,实在让心存正义、心有正气的市民于心不甘。现在被逮捕,是黎智英自种的恶果:2017年6月4日,黎在维园以粗口辱骂和恐吓一名记者;2019年8月31日,在游行示威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有人煽动街头游行活动,进而升级为暴力冲突,令香港社会动蕩加剧。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以为「代表正义,无畏无惧」的黎智英,到底逃脱不了那句俗语:夜路走多了,终究是要撞鬼的。
法律面前皆平等
对于黎智英的被捕,也有少数人在网上叫嚣「这是秋后算帐」,还有一些狂徒污衊此举为「政治报复」。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常识。香港历来以法治文明着称于世,触犯了法律,必然应该被追究,以惩治犯罪、彰显公义,还社会以公道。就拿黎智英的自身行为来说,去年8月31日的公众游行未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且讲明属于非法集会游行,翻看当天的新闻,有目皆睹的是,黎智英等人走在前面,一班公众走在后面,而游行后有激进示威者与警方爆发激烈冲突。如此清晰的事实摆在面前,警方逮捕黎智英问话,是最正常不过的执法,请问:何来报复之有?君子坦蕩蕩,小人长戚戚。坦蕩的底气,就是有法必依;鬼魅的叵测,就是知法犯法。所以,无视常识、造谣污衊者,除了暴露自己的无知,更让世人看清其内心的狡诈算计:哪管什幺法律和良知,凡是政府和警察做的事情,一概为了反对而反对!
严格执法儆效尤
香港不止一个黎智英。在每一次「乱港」的关头,还有一小撮和黎智英一样的以身试法者。对于黎智英们,香港政府应该採取更坚决的行动、更果断的执法。比如,黎智英恐吓记者一案拖延超过两年半,难免让公众有因涉案人物的政治背景和对社会的影响力而拖延执法的观感。延迟执法相当于变相地剥夺公义,会导致社会是非不分和对香港法治构成负面形象。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威严的必须,是止暴制乱以儆效尤的必须,更是激浊扬清彰显公平正义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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