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的执法三建议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0月12日


香港菁英会社会民生研究会主任、「就是敢言」副主席 高松杰

特区政府宣布《禁止蒙面规例》,笔者非常支持。近几个月来,暴徒的暴动行为大大超出示威範围,已经是存心破坏和谋财害命。高等法院也两度拒绝就民主派要求颁临时禁制令暂缓《禁蒙面法》实施,足证明政府的决定是正确,亦符合公众的利益。

笔者绝对支持非常时期以非常手段止暴制乱,《禁蒙面法》可以有效把「勇武派」与「和理非」分隔,有效减少示威人数,让警察有效执法。

警队面临空前压力,至今表现出世界级高水平执法,但笔者眼见警力实为不足。如果禁蒙面要有效执行,第一政府可考虑引用《公安条例》,由特首授权委任一些处理特别事务的人士当「特务警察」,增加检控或文书工作的人手,相信有很多市民也会因为保家卫国而加入。第二政府可考虑引用《公安条例》,向中央政府申请,委任中央武警为「特务警察」。中央武警配置齐全,兵员规模几乎等于一个陆军集团军,不同的是没有集团军的坦克火炮等重型装备,再以国际惯例执法手段协助香港警察执法。当有足够人手时,相信不出十天,香港可以有效平乱。

第一和第二建议大大增加人手,讲警方可以针对应付「非法集结」和违犯《禁蒙面法》的暴徒 ,有效大幅压制乱局。

增人手 延拘留

第三,政府可引用《紧急法》延长犯案暴徒的拘留时间,延长至168小时,重开难民营作收押地点。可让警方有更多时间调查和收集证据,将更多人提堂,大收阻吓之效;如法庭下令被告暴徒要遵守宵禁令或禁止到部分地点,亦可减少暴徒再犯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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