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共享经济中的骗局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10月29日

实政圆桌成员、学研社成员
陈思静

现时某些企业,声称在搞所谓的共享经济,但说到底,只是通过新的互联网技术平台,绕过港英时代留下的监管和发牌制度赚钱。例如优步(Uber) 就绕过了的士的发牌,共享单车就绕过了商业登记,有点像无牌小贩一样。作为支持「一国两制」的建制派,笔者随便就可找一堆理由反对。

所谓共享经济就是收钱把物品借出,对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基本没有影响,却如八达通一样,扣起了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按金。金钱累积,能量就几何级数般提高。一个共享APP连伺服器加储存及营运成本,一年不大可能超过100万,一辆单车大规模下订单的话,成本不会超过100块,一万辆单车加一个APP的营运成本,也不会超过200万。可是,只要吸引到1万人缴交按金,就能集资400万了,拿着大量现金,企业便可进行投资炒卖甚至放数收息。加上用户借用单车时须缴付租金,登记时的个人资料也可作买卖,一盘共享单车生意可谓劲赚无赔。政府和社会尚要动用公共的泊车空间,以及派员管理单车,还要忍受单车防盗器和违泊造成的滋扰。这种所谓的共享经济,却挂上所谓新理念新思维的光环,使人看着就气结。

共享单车不止扰民,还带来个人资料处理的问题,更加像一个庞氏骗局。共享单车不断开拓新版图,就如层压式直销一样,利用后来的资金,不断弥补之前的成本,当有一天用户饱和了,新资金链断裂之后,这盘骗局就会崩盘。公司老闆拍拍屁股,便可以把公司清盘,可苦了大批缴了按金的用户,到时为了几百块按金,大家可跟雷曼债主一样集体兴讼吗?最后,他们又会怨政府监管不力。深圳已经有第一间共享单车公司清盘,可见上述说法,并非杞人忧天。

笔者并不是反对共享理念,只是担心一些挂着共享经济名义的生意,干着黑暗的勾当。早前,笔者在高雄跟一间共享单车的老闆见过面,笔者只问了他两个问题,一是单车成本,二是是否应把按金与单车成本挂耻,他已顾左右而言他了。

事实上,会否披着共享经济的外衣招摇撞骗的问题,也在外国社会引起关注。现居加拿大的科技、政治和经济评论家汤姆 史利(Tom Slee),在两年前所撰的《分享经济的华丽骗局》一书中,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见微知着,各位沐浴在美丽愿景的同时,切勿盲目支持糖衣毒药,使整个可发展的理念被一粒老鼠屎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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