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政策的小瑕疵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2月04日

新界社团联会副理事长、西贡区议员 陈博智

行政长官梁振英公布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有不少改善安老服务的建议,例如,推出「福建省计划」,让综援长者可选择回福建的家乡养老;申请长者医疗券的年龄由70岁降至65岁,使更多长者受惠;为75岁或以上的合资格长者增设每月3435元的「高额援助」; 豁免与家人同住的长者提交经济援助声明(俗称衰仔纸)等,这都是民间争取多年的成果。

然而,施政报告当中有一个较具争议性的建议,将领取长者综援金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理由是要配合人口政策中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向。

现时市民的健康虽然改善了,寿命也长了,但社会普遍认为60岁已经是长者,提高申领长者综援的年龄,即令部分长者不能受社会更好的照顾。简单而言,长者现时每月的综援标準金额是3340元,而一名健全成人则为2355元,在政策改变后,60至64岁的长者所领取的综援标準金额会较现时少近1000元。

现时大部分的公司退休年龄定为60岁,60至64岁的长者虽仍具工作能力,但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字,这组别的长者就业人口只占本港劳动人口约6%。如这组别长者未能重投劳动市场,申领的综援标準金额又少了,会置他们于不利的处境。

对政府的建议,社会有声音认为提高申领年龄并不能为政府省回很多开支。对于是否会阻碍延迟退休年龄的人口政策亦存有疑问。「爱老尊老」是社会的核心价值,维持现状才会获社会接受。

施政报告的安老政策是受社会欢迎的,如因这小小的瑕疵受到质疑,便会影响市民对整份施政报告的印象,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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