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不离基本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1月14日

戴韡

黄之锋和几名「港独」立法会议员到台湾出席一个由「台独」分子主办的论坛,当地的一些民众抗议他们访台。他们离港和返港的时候,在香港机场也分别受到一些本地居民的指骂。一名「港独」议员据称受到伤害,报了警;警方也拘捕了至少2名相关市民。

香港是一个标榜法治的城市,既然「港独」议员宣称受到了伤害,电视也提供了相关的片段,警方跟进该案是无可厚非的;而跟进该案却仅仅反映了香港法治的一个方面。

「港独」变隐性本质不变

香港与内地实施的是「一国两制」,香港还有一个基本法。不同于内地,香港是中国境内一个实施普通法的特别行政区。由于历史的沿革和移民城市的人口结构,香港有一些人却利用「两制」来反对「一国」。近年,新生的「港独」势力已经在香港正式「成军」,他们反对国民教育,搞了一场「占中」,在旺角进行暴动等等;及后,再由一些隐性「港独」分子协调支持者的选票,把那些显性「港独」分子送进了立法会。

去年人大对基本法第104条进行释法,2名「港独」分子被逐出立法会几成定局;一些迄今仍留在立法会的「港独」分子却变了花招,把显性「港独」变成了隐性「港独」,他们与一些立法会外的「港独」分子一道,更多地强调以「自决前途」等口号来代替「港独」主张。但那些人的本质却根本没有改变,他们是一群在中国崛起当下选择了分离主义政治立场、顽固的反华或反共分子。

现在,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避免公开支持或宣传「港独」,行的却是「港独」之实。就以这一次黄之锋和「港独」立法会议员到台湾出席论坛一事来说吧,那个论坛就是由台湾的「时代力量」主办,「时代力量」是一个在前年藉「反服贸」窜起的「台独」组织。黄之锋等人和「时代力量」进行串联,抱团取暖并不奇怪,因为他们都是中国境内汉民族的分离主义组织,而他们又都是搞暴力事件起家的。

然而,不论是「台独」还是「港独」都是违反中国宪法等相关法律的;在香港,那也是违反基本法的。如果政府对公然违法的行为不追究,香港的法治就难以被称为健全的了。

支持反对都会宣泄

一些本地市民由于对现状不满,他们容易把自己看作是受害者,会宣泄,部分人也会成为了反对派的支持者。同样,一些反对「港独」的市民也会认为「港独」分子搞事侮辱了中华民族和香港,他们也会把自己看作是受害者,也会宣泄。一些显性「港独」分子,特别是那些牟私利的显性「港独」分子应该「食得鹹鱼抵得渴」;以他们的德行和长期以来从事的那些政治活动,他们应该对自己受到冲击有所準备。

在香港搞法治,按基本法办事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而搞「港独」,分裂国家也不是什幺言论自由。香港的中国居民是否拥有、以及如何行使保家卫国责任是值得探讨的;在「反港独」问题上,更何来什幺中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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