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哈佛大学采用全面入学评估,以保持学生种族比例,不只考虑申请者学业与考试成绩,也包含活动、成长经历和个人特质。部分人士指控,哈佛以更高标准评估亚裔美籍学生,涉嫌非法歧视。哈佛否认指控,强调种族只是复杂评估因素之一。
麻州联邦法官判哈佛胜诉
1日,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巴洛兹在公布的判决书中指出,哈佛大学招生作业不完美,招生人员可接受反种族偏见培训,但法院不会因招生存有改善空间,就摧毁一套通过宪法规定的良好程序。
巴洛兹认定,哈佛大学至少自1970年代,便考虑种族的录取标准与程序符合最高法院判例,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原告提出哈佛蓄意歧视亚裔美籍人士等4项指控全数遭驳回。
原告指称,哈佛大学将考虑种族的积极平权措施当作对付部分种族的武器,使其他种族申请者获益,巴洛兹不认同如此论据。
她表示,哈佛大学招生程序考虑种族,符合严格司法标准,学生组成多元也有益处。
巴洛兹写道:就本案而言,至少到目前为止,考虑种族的招生是确保哈佛校园多元的基础之一。
她表示,获哈佛录取的学生将在充满各种经验、信仰与才能的人群中生活与学习,有机会了解彼此比种族更多的事,进而认识具备独特经历的完整个人。
她说,在哈佛与其他地方,这将驱策我们有朝一日将种族视为一种事实、而非告诉我们何者重要的决定性事实,但我们尚未达到如此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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