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5000元电子消费券计划,1日已向约550万名合资格市民派发首期2000元款项。近期出外购物吃喝的人明显增多,商场与食肆生意畅旺,显示消费券刺激市道初见成效,市民、商家皆获益。
食正消费券这股热潮,想方设法吸引更多市民消费,成为商家纷纷瞄準的大生意。
不过,市民在使用消费券的过程中,遇到一些新问题。消委会昨透露,至今收到42宗消费券相关投诉,涉及的情况五花八门,包括有的商户额外收费、坐地起价。亦有投诉指,有保健服务公司要求消费者购买3000元产品方可使用消费券等。种种现象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亦与消费券计划初衷相悖。
政府发放消费券,一是令市民直接受惠;二是鼓励本地消费,最大程度刺激零售饮食市道,提振经济;三是推动电子支付发展。市民手中多了一笔余钱,加上款项须在期限内使用,都乐于尽情消费,因此花费更疏爽。而很多商家早有準备,密锣紧鼓推出优惠活动,务求最大程度吸引持消费券者光顾,让顾客满意,拉动生意。此乃皆大欢喜的好事,既能让消费券发挥效应,也符合推出消费券的本意。
享消费券红利,商家作为最大受益者,理应提高品质,让消费者觉得超值,愿意多花钱,吸引回头光顾,才能带动生意额滚动增长,长做长有。但个别商家藉着消费旺季,贪图眼前薄利,搞歪门邪道赚快钱,是短视和愚蠢的,更涉嫌违法违规。
要知道,普罗大众对价格波动一向敏感,不少市民领取消费券前,早已看好心仪的商品,了解过大致价格,商家临时加价,无疑是在直接赶客。而近日有不少网友留言,抱怨遇到的各种变相加价经历。
例如有商家为食尽消费券,竟预先把货品加价,有加幅更高达四至六成,网友对此直斥是「抢钱」;一些不良商家急功近利, 「宰客」的名声一经广传,坏了形象口碑,只会令自己失去立足之地。
至于有商户涉及收取额外「手续费」,大部分为使用八达通时收取约10多元额外费用,这是绝不允许的。根据电子支付营办商与商户签订的服务合约,提供这些收费平台不会收取额外费用,而是按货品实际价格收取,相关商户向消费者加收服务费,明显违反与支付营办商的协议。
政府须及时了解和跟进消费券的相关问题。对有不足之处,例如趁机加价及私设消费门槛,应适当作出指引和规管;对违规商户,须加以惩处,以儆效尤。八达通公司已表示,正核实相关商户是否在接受八达通付款时有额外收取手续费,如有违反协议,将採取合适行动。
此外,网上还流传有人「套现」消费券,参与其中者有机会涉及串谋诈骗罪,当局也要加强监查,有必要时採取进一步行动。
消费券分二至三次派发,稍后还会有第二波和第三波的消费热潮。商家做生意眼光要放长远,以服务和品质争客;市民宜多多留心,做精明消费者;政府须多管齐下,堵塞漏洞,避免资源误用。电子消费券计划为大家所乐见,出现一些瑕疵不能否定其正面积极作用,重要的是解决存在问题,尽力改善,发挥出最大效应。(今日时报评论员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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