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众所周知,香港电台是一个十分仇视我们国家的公营广播机构,一贯违反《香港电台约章》(简称《港台约章》)。
《港台约章》的第4段(Ⅲ)清楚写明港台须达到以下目的:「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及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其第5段(b)又说港台的使命是:「适时与持平地报道本地、国家及国际大事与议题」。
试问港台员工,什幺是「国家」?全世界只承认「一个中国」,那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在国际上一向被视为中国一部分,只是历史原因才会有不同于内地的制度。因此港台要完成其使命「培养市民对公民国民身份的认同感」,便只能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进行,绝不应触碰这红綫。1999年7月时前台长张敏仪便因为容许台湾驻港代表郑安国发表「两国论」的《香港家书》而在该年年底被调职。殷鉴不远,港台员工却不长记性。
近日港台记者唐若韫在访问世衞高层时三度提问台湾的世衞会籍,其刻意挑起「台湾应被视为国家」议题,彰彰明甚。不论台湾如何有效抗疫,世衞会籍是以国家为单位,不能和抗疫成绩相提并论。用唐小姐的逻辑,抗疫有成便应考虑其世衞会籍;今天西方各国抗疫抗到人仰马翻,难道便要取消这些国家的世衞会籍?
由「两国论」到每周以所谓「嬉笑怒骂」方式的节目来丑化祖国,到今天的为台湾「以疫播独」,港台对国家的诋毁,罄竹难书。若把港台比作私人机构,作为员工的你竟然违反公司守则,例如做律师的、或如笔者般做公共关係的,泄露客户机密,那是不可饶恕的天条,只能即炒,什幺补偿也没有,这叫做summarydismissal。但由于香港的政务主任(AdministrativeOfficerAO)避事,港台一直可以公然违反其约章,用公帑(其约章第10段列明「港台属政府部门」,港台等同在用国家的钱),来仇视国家,来宣扬「台独」,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根据约章11(e),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每季都会和广播处长(即港台最高领导,约章第12段k列明处长「就港台管理及一切事宜负责」)会面,「检讨是否达致服务表现目标,并探讨须採取的跟进行动」。笔者不知下次会面是何时?邱腾华局长又会否要求梁家荣处长跟进,或直接要求炒掉唐若韫?或许传媒朋友可以向商经局询问一下?毕竟他们所有人用的是公帑,有必要向国家,向14亿中国人民,向全港720万市民交代?
然而以笔者对邱局长的了解,此事会没有下文,邱局长、梁处长、唐记者继续「好官我自为之」。「一个中国」在邱局长眼中,又不说是说英语的优雅国家,算什幺?邱局长一定在想:「难道中央政府真的会为此事而胆敢免掉我的局长职位乎?真的有此意图,林郑特首作为同是资深AO,一定力保我邱腾华呢!怕什幺!你们爱国群众、爱国传媒、全国人大及政协,继续骂吧!炒掉唐若韫,触碰了真正的红綫,美国的『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谁来保我邱腾华?」
(作者为香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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