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高等法院昨日就特首及律政司入稟的司法覆核案开庭,审理梁颂恆、游蕙祯二人的宣誓是否有效,以及立法会主席是否有权为二人主持重誓,各方分别由代表律师出庭申诉及辩解,案件今日续讯。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下周一南下香江,与法律界人士会晤及座谈,消息已不胫而走、备受关注。
毫无疑问,有关梁游二人违法拒誓、辱华播「独」事件,已进入「一石激起千重浪」的白热化阶段。而且,在议员宣誓问题之外,人大「释法」带来的影响,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有律师专业团体提出,人大主动释法,「有百害而无一利」,云云。有关说法,既不全面、也有欠準确。
事实是,全国人大今次的释法,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是给一些人和事态「迫」出来的,并不是人大「一时兴起」,要找特区司法来「开销」一番,或者看梁颂恆、游蕙祯这两个「小浑蛋」不顺眼,要给予教训,才主动提出释法。实情当然并非如此。
事实是,「树欲静而风不息」,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无疑释法是权在人大,但人大对这个「权」显然并没有什幺特殊的兴趣,不到万不得已,是决不会轻易而为之的。回归以来的事实已充分证明这一点。港人内地子女居港权、补选特首的任期长短、政改机制的启动权,以至外国政要与他国的讼案本港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不释法就无法解决的,因此人大才「不得已而为之」而已。
同样,眼前这一次的人大释法,更是有如黄飞鸿电影中的石坚「打到上门」,「黄师傅」是避无可避,想不还手也不行,而这个「奸人坚」不是别的,就是打着「本土」和「自决」旗号的「港独」一伙!
事实是,世间上任何事情都有个「底牌」、有条「红线」,一般而言是可忍就忍、可让就让,但如果「踩到上心口」,踩上了「红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香港特区,骂骂特区政府、丑诋特首「狼英」,人大不会释法,就是黄毓民的玻璃杯差一点砸到了梁振英头上,也未闻全国人大吭过半句声。但是,眼前这一回,梁颂恆、游蕙祯以及「港独」一伙,是狂妄冲昏了脑袋、「玩嘢」玩出火来了,竟敢在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议员就任宣誓仪式上口称「支那」、出言「Fxcking,还要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块,以一种极其狂妄、轻佻和蔑视的态度公然向基本法挑战,向国家主权、历史和中央的宪制地位挑战,直接踩上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和分裂国家的「红线」,这一踩,就是「万劫不复」的了。
因此,人大「释法」,不是仅仅因为有人违法拒誓,而是因为绝不能容许「港独」在特区公然肆虐,进学校、入议会,危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全国人民的利益。这又岂是特区法院所能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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