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违法「占中」祸首之一的戴耀廷,早前于台湾出席「台独」组织举办的有关会议时,竟狂言香港应考虑成为「独立国家」,如此肆无忌惮散播分裂国家的言行,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严重挑战,性质极其恶劣。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昨日均发表声明或讲话,对戴耀廷的言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强调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彰显了中央政府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港独」违宪违法,祸港害民,是香港社会的共识,坚决遏制「港独」,是维护香港利益的必要之举。特区政府必须依法严正规管戴耀廷之流,绝不能任其继续妖言惑众,将香港引向歧途。
戴耀廷此次跑到台湾赤裸裸地鼓吹「港独」,公开寻求外部势力支持,行分裂国家之实,严重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严重挑战,无疑是他继发动违法「占中」之后又一赤裸裸肆意践踏法治的行为,暴露了其鼓吹「港独」真面目。
「港独」违法,必须依法惩治,绝不能置若罔闻、纵容姑息。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都明确规定,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序言清楚写明「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并要求「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基本法第1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为,尽管香港未就第23条立法,但却不代表有人可以漠视此规定,甚而肆意违反此法。在香港本地法例方面,《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第10条也规定,任何人企图或準备做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6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则明确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权利,不能淩驾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香港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戴耀廷必须为其「港独」言论负上法律责任。
戴耀廷在台湾鼓吹「港独」事件亦显示「港独」势力虽在香港遭到抵制,不成气候,但鼓吹者们并不甘心,有意借助「台独」势力撑腰,并与「台独」分子互相唱和、沆瀣一气,寻找一切机会企图卷土重来。香港应对之加倍警惕。事实上,「港独」势力过去几年在香港搞「分裂」活动,挑战「一国两制」,破坏两地感情,制造社会对立,恶化政治生态,冲击法治,已经严重破坏香港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宁,市民有目共睹,经过中央、特区政府以及港人的共同努力,经历多轮争论和较量,香港局势才出现根本性好转,社会各界对「港独」祸港害民亦有了深刻认识,「港独」越来越没有市场。如今「港独」分子企图勾结其他分离势力祸国乱港,带来灾祸,又岂能让他们得逞!只要我们坚定守护「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持之以恆对「港独」零容忍、零空间,香港社会长治久安的局面就能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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