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图片来自政府新闻处)
今日时报评论员周武辉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撰文明撑同股不同权,指特区政府认为本港应容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企业在港上市集资。从「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并非不可能」,到「香港不能落后」,再到「应容许」、「倾向在主板引入」,短短数月,财经官员的表态从起初的「半遮半掩」,转为如今的明确支持,显见香港接纳同股不同权势在必行,且在加速推进中。当前,创新科技已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经济企业发展有目共睹,成为资本市场宠儿,本港顺应趋势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上市平台架构,打造新的经营模式和制度来拥抱新经济发展的大潮,此为提高港股市场竞争力,以及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必须,大家对此乐见其成,希望能尽快落实。
过去,是否要在本港纳入同股不同权的争议一直不断,支持与反对各有理据,简而言之,即是「他就你」,还是「你就他」的问题。2014年阿里巴巴未能符合香港同股同权的上市原则,弃港赴美上市,事后一部分人认为香港捍卫了规则而取得胜利,也有人认为不应将市场监管与保障投资者利益对立起来,以致忽视市场的大趋势及逃避监管的责任,窒碍市场发展。
时间证明,香港不单止当时失去千亿大单,更错失了一次新经济机遇。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以最近10日的日均量约为2000万股,现价每股175美元计,交易涉资额折算273亿港元,如果当年能把阿里留在香港上市,其一家企业就会为港股交易量提高二三十个百分点,可惜没有如果。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因为制度上的障碍,本港新股集资额中新经济公司的比重,明显跑输其他市场,过去10年新经济公司,仅佔港股总市值3%,另据数据,若果单计算科技IPO,今年前8个月新加坡排名第五,本港则跌出十大。
这种现状对香港并不利。时势在变,新经济在全球範围内正蓬勃发展,阿里巴巴、苹果、Google、腾讯等,都是资本市场的龙头股;内地创新驱动发展蔚成风气,涌现大批高增长潜力的初创企业,形成庞大上市融资需求,昨日在浙江乌镇开幕的第4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见证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蓬勃时代;本港投资者对新经济的认受性也越来越高,科技股如阅文、雷蛇近日在港招股上市,受到热捧。这些都显示市场环境出现了改变,面对新经济企业对同股不同权的诉求,香港必须与时并进,容许有不同的股权架构,增强竞争力,吸引不同资金来港,令投资市场更多元化,新股市场也将受惠。
事实上,美国股票市场接受同股不同权已有几十年历史,并没有因为此种架构的存在对声誉有所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上市不采用审批制,而是采用披露制;对上市企业有严格的监管体系和制度;采用集体诉讼制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香港可因应自身情况,借鑒相关做法,相信能够拟定出适合香港市场的规章制度,既平衡多方利益,又可以做到百川归海,吸引更多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壮大港股规模,力保金融中心招牌不会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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