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反对派昨发起游行,要求释放16名因参与暴力占领和冲击立法会大楼,以及政总东翼前地而被依法判囚的罪犯,有人还称此为「政治打压」、「迫害」云云。这完全是罔顾事实,颠倒是非,乃抹黑法庭判决,歪曲法庭观点,极其不尊重法治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及严重。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违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天经地义。法庭根据事实,依法就16人犯的罪行作出裁决,且在判辞中明确解释为何界定有暴力,以及判监理据,凸显了专业独立和公正;而反对派却凭一己之好恶,便污蔑法院是「向压力屈服」,质疑有「政治考虑」,并制造舆论,企图以政治立场干扰法律公正,助违法者逃避刑责,绝对是输打赢要,更是对法治的严重贬损。
法庭认为16人有必要改判即时监禁,理据已经说得很清楚。法官表明,本港法律赋予市民基本自由,但绝不能以行使这些权利作为犯法的藉口,破坏公共秩序及公众安宁,导致社会陷入混乱状态;又指今次属案情严重罪行,是涉及暴力的大规模非法集结,所以在确保公共秩序上,判刑必须具备阻吓,监禁是合适刑期。事实上,到了今日,一徏主使占领的人,仍然不反思、不反省、不后悔,不认错,声称会承担法律责任,一副「无畏无惧」的样子,既然如此,面对法律制裁,被监禁也算是求监得监了,又何必装出「含冤受屈」的姿态,归咎于莫须有的「政治打压」和「司法不公」,这不是虚伪是什幺?
其实,反对派为16人打抱不平,是搞错了对象,真正害这些年轻人坐牢的,不是法庭的判决,而是那些一再向青年人灌输「公民抗命无罪」、「不守法绝对不等于不尊重法治」等歪理谬论,煽惑他人违法的人,是他们使部分年轻人被误导,以为「暴乱有理」才是政治正确,最终前程尽毁。
悲哀的是,在背后煽动、鼓励他人犯法的,很多竟是来自法律界的政客,教法律的大学教授等,这些人对法律不是不懂,每天都将「法治」挂在嘴边,为什幺却会有如此矛盾的反应?答案很清楚,因为在他们眼里,法律不过是为了达其政治目的和个人私利的一个藉口,需要时可以毫不犹豫地违反法律条文、法治精神或道德标準。对他们来说,「法治」只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口号,而非应恪守的原则。本港一段时间以来,「只问政治立场,不问法治精神」的违法暴力行为一再发生,罪魁祸首正是这些反对派头面人物。反对派不服判决,不找正主,反而掺杂政治理由攻击香港独立司法制度,对相关法理及事实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无疑是双重标準,且损害法治。
现在更有咄咄怪事,在香港法院判决前,竟有美国政客跳出来提早施压,咬定判处监禁就是「政治迫害」,一些西方媒体也指指点点,反对派则拿着鸡毛当令箭,公然寻求外界干预香港司法,可见他们将香港司法独立置于何地!对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只是空口说白话。真正爱护香港的人真应高度警惕,必须坚守法治和司法独立的一方净土,这对香港极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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