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正义不会拒绝“倾听”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4月06日


作者:澎湃社论

在 非此即彼 之外,民意与法治可以有良性互动:司法倾听民声,才不忘正义的初心;舆论的关注,也可以推动法治的进步。

山东聊城 刺死辱母案 在舆论场被热烈争论。3月26日(这个非工作日),最高检宣布将调查此案,并依法调查警察是否失职渎职。最高法的官微也转发了山东高法的相关通报。同日,山东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进行核查。而聊城市也表示将对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开展调查。

公众看到了司法机关对于民意关切的回应,但不可将此概括为 民意的胜利 ,这种表述本身已将民意与法治对立。

民意不是去压服法律,而是要在法律里找到令人信服的正义;法律是经过技术归纳的民意。在这次 辱母案 中,我们看到司法、舆论良性互动的可能性。

以往,不少公共案件,对立的论者纷纷用 法官枉法 舆论干涉法律 给对方贴标签。似乎,民意与司法必须截然对立,甚至 为了对立而对立 ,否则无以彰显司法的独立性。

此案 辱母 的细节引发了公众的强烈的共鸣。 母辱不护,且待何人? 这类诘难中固然不乏情绪的成分,但是背后是人们对于正义的朴素理解,这恰恰是一个民族法治精神的魂魄所在,应在法治管道中有所呈现。

现代化语境下的 法治 注定是高度技术化、科层化。当很多基层执法者勤勤恳恳、萧规曹随地办案时,有时,是不是可以打开窗户听听民间的 新鲜声音 ?法律执行与立法初衷以及依附其上的民心,是否会发生疏离? 初心 还在不在?

本案中,未得到司法判决的充分重视的问题,被舆论 顶出了水面 :处警警察为何离开扣人现场,这与凶案的发生是什幺关系?当地严重地下金融和暴力催讨,是否指向权力的腐败?以及,正当防卫的 正当 空间在哪里?

从内蒙古粮食贩子的 非法经营 案,到这次的 辱母案 ,彰显了成熟法治更深层次的维度,在 非此即彼 之外,民意与法治可以有良性互动:司法倾听民声,才不忘正义的初心;舆论的关注,也可以推动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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