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方向盘可否重判?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12月09日


重庆市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互殴,导致公交车坠江特大交通事故,十几条人命换来的教训,真的惊醒了所有的人吗?

从近来的新闻报道,在此事故之后,抢方向盘或者说严重扰乱司机驾驶的事件至少还曝光了五六起,最近的一起当数11月27日重庆綦万高速,一名男子在高速路上抢夺行驶中客车的方向盘,并将客车转弯灯开关撞弯,随即被4名男性乘客按倒在地。

看到这样的新闻令人五味杂陈,为什幺发生了那幺大的事故,还有这幺多人敢于铤而走险。思之再三,结论是法律的威慑明显不够。

从近来数起抢方向盘的事件来看,当事方并未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连拘留也没有,这不得不引人深思。近来唯一令人称快的是,山东泰安市法院判决,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的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是少有因抢方向盘而获刑的报道,不少网友建议将这则报道,贴在司机驾驶位的附近,以警示不良乘客。

从过往各地司法判决来看,乘客抢夺正在行驶车辆方向盘的行为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内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换言之,山东乘客因抢夺公交方向盘获刑3年,开了此类行为判刑的先河。

由此可见,儘管发生了那幺大的事故,但现有的法律威慑竟可以忽略不计。中国至今也没有取消死刑,就是为了达到威慑的效果,那幺对于有可能构成恶性交通事故的抢方向盘行为,为何不能加大量刑力度,可否判死刑是其中的关键。之所以这幺说,一来这样的行为极易导致过失杀人,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二来是因为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警方调查取证并不难,公交车现在大多装有车载电子监控装置,警方可以随时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并走访一些当时乘坐的乘客,即可依法对违法者实施责任追究。也就是说在判明责任和取证上都能做到公开透明,执法严明公正,引发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小。另外,乱世用重典,抢方向盘有可能判死刑,也会极大震慑乘客,还公交一个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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