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门」发酵 中信银行被立案调查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5月29日


【今日时报网讯】中信银行洩露脱口秀艺人池子个人信息一事不断发酵。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出通报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中信银行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3月,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若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

此前,中信银行仅向池子郑重道歉,并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法律专家认为,此事不应停滞于道歉,还应有赔偿,甚至还应追究部分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朱巍表示,从民事角度,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池子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性很高」。

朱巍认为,就中信银行而言,其已经违法《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程度还需要视情况而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认为,银行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银行还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刑法》第253条规定,单位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除了中信银行,朱巍认为,办理这项业务的业务员也存在违法行为,他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事后调查显示,该工作人员有多次类似行为,即累计超过50次以为「大客户」服务为由洩露客户信息,就涉嫌违反《刑法》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

同日,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包括国有六大行在内的8家银行,因监管标準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罚,罚款金额共1770万元。

银保监会划定网贷「红线」

银保监会当日还发布公告称,为规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序发展,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办法》明确了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等原则,并强调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股票等领域。分析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将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範健康发展。

其中,《办法》提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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