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4月17日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近日获悉,新疆乌鲁木齐市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今后,当地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做到父母有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正式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出了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以及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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