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99名农村教师成了“特级”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2月26日

  本报讯(记者 孙军)几年前,青岛胶州市第八中学教师法洪雪还希望考录进城市工作,而如今,她已成为活跃在李哥庄学区的“农村特级教师”。今年春季开学前,青岛市率先实施“农村特级教师”遴选,来自中小学教学一线的99名教师走上该岗位。

  据了解,青岛市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按照要求将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99个学区。原则上每个学区由1所初中和其招生范围内的几所小学组成,并设立1个“农村特级教师”岗位。“农村特级教师”从教学一线的初中、小学教师中遴选,面向县域内教师公开竞聘;竞聘者进行说课、教学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集中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考查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师德水平评定。

  青岛市“农村特级教师”任期3年,可享受山东省特级教师每月300元津贴待遇,接受山东省及市级重点培训培养;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参加下一轮岗位竞聘;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此次遴选的99名“农村特级教师”包括小学教师40人、初中教师59人,平均年龄41岁,平均教龄21年,涵盖数学、语文、化学、物理、道德与法制、体育、美术、历史、信息技术、生物等多种学科,能有效发挥引领带动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洪琪告诉记者,“农村特级教师”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高尚师德,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教书育人成绩显着,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特色鲜明,在本县市区有广泛影响;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效果明显,尤其在立德树人、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对提高本学区教育水平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具有培训、指导乡村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带动青年教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农村特级教师”的岗位职责是:承担所在农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带徒、特级教师工作室等形式,承担本学区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引领、推动本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遴选“特岗”调动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来自黄岛区张家楼镇中心小学的“农村特级教师”管桂梅说,自己要在小学语文领域不断研究、探索,走出一条适合农村学校、农村孩子的课改之路,并积极承担起本学区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任务,帮助身边的农村教师实现名师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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