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僱员补偿(修订)条例》由今日(7月2日)起生效。
条例修订后,将僱员在超强颱风(或其他大规模天灾)所引致的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的情况,纳入《僱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的保障範围内,令相关僱员可按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红色/黑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时上下班一样,在僱员补偿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是次修订适用于《修订条例》生效当日(即二○二一年七月二日)或之后因上述情况受伤或死亡的僱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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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僱员补偿(修订)条例》由今日(7月2日)起生效。
条例修订后,将僱员在超强颱风(或其他大规模天灾)所引致的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的情况,纳入《僱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的保障範围内,令相关僱员可按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红色/黑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时上下班一样,在僱员补偿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是次修订适用于《修订条例》生效当日(即二○二一年七月二日)或之后因上述情况受伤或死亡的僱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