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草案|9场合须奏唱国歌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1月09日
国歌法草案|9场合须奏唱国歌

升国旗仪式须奏唱国歌(今日时报资料图)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日(9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国歌条例草案》条文。政府将于本月23日向立法会提交草案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并列出9个必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

1.以下宣誓仪式

(a) 行政长官誓言的宣誓仪式;

(b) 主要官员誓言的宣誓仪式;

(c) 司法誓言的宣誓仪式;

(d) 尽职誓言及行政会议誓言的宣誓仪式;

(e) 立法会誓言的宣誓仪式。

2.升国旗仪式。

3.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国庆酒会。

4.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周年庆祝酒会。

5.特区政府举办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仪式。

6.特区政府举办的「为保衞香港而捐躯之人士」纪念仪式。

7.特区政府举办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仪式。

8.特区政府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

9.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上一篇:港议员倡列「9•3」为特区法定假日
下一篇:港府打击洗黑钱等罪 5年间定罪620人充公16亿港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