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宗海外楼花烂尾 地监局推境外买楼新指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1月07日

9宗海外楼花烂尾 地监局推境外买楼新指引

9宗海外楼花烂尾 地监局推境外买楼新指引

图右为地监局行政总裁韩婉萍,左为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张国钧。记者 蔡启文 摄

【今日时报网讯】记者郑珊珊报道:今年首11个月,地监局共接到11宗境外未建成物业(俗称「楼花」)销售的投诉,当中9宗涉及物业「烂尾」,其中8宗「烂尾」更发生在英国,另外两宗为代理发布误导性资料。

近年来,境外置业越来越受到本港居民的青睐,相关投诉案件也不断出现。因此,地产代理监管局(简称地监局)发出了一份有关销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新执业通告,为持牌地产代理提供一系列指引,保障消费者利益,文件将于2018年4月1日生效。

新执业通告重点内容包括:要求持牌地产代理需要就卖方及有关物业进行尽职审查,以确保卖方确实存在、兴建物业的资金来源和财务安排,以及项目的关键日期;要取得物业重要资料的法律意见;广告及宣传物品所载资料的準确性和完整性须明确的书面批署,相关的风险提示也不可少,广告中不可使用「安全」、「低风险」、「无风险」等字眼;持牌代理不得作出按揭条款的保证。新执业通告生效后,持牌人被证实没有遵守规定,有可能采取纪律处分,最严重将会被撤销牌照。

买家可索取法律意见副本

地监局表示,购买海外「楼花」时,买家可以向持牌地产代理索取以下文件:关于卖方及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尽职审查报告副本、重要资料的法律意见副本、书面警告声明、一份包含监管局所欲要求的销售资料单张。

另外,地监局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张国钧警告说,新执业通告无法解决购买境外物业潜在的所有问题。买家要注意的是,非持牌代理或发展商,均不属于地监局的管辖範围。最理想的做法是,消费者对境外物业作实地视察后再作出购买决定。

今年的投诉案中,6宗投诉仍在调查中。去年共有22宗相关投诉,18宗与「烂尾」相关,发生在英国、澳洲、美国和中国内地;至于2015年的4宗投诉全部都是关于「烂尾楼」,发生地在英国和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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