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公布通告指,明年1月1日起,证券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00015%的财务汇报局交易徵费,由港交所代收。新安排适用于所有获准在交易所买卖、在交易所上市或经核准可以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已纪录在交易所或已通知交易所的证券买卖。
至于证券庄家交易、中华通交易所参与者经中华通服务买入及卖出中华通证券或股票期权交易,毋须缴付财汇局交易徵费。
财务汇报局说,政府在2019年8月向财汇局批出种子资金,豁免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徵费。
下一篇::联储局议息维持不变 金管局吁谨慎及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