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来源:政府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2月04日

记者从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由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全省二十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利好,减轻税费负担。

这是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出台的具体举措。(记者 叶文娟)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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