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招商引资激励办法“二十条”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6月19日

新华社南宁6月4日电(记者杨驰)记者从广西投资促进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近日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

据悉,此次出台的《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是在2016年6月《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研究梳理后制定的,相关措施更具针对性和 含金量 ,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据了解,《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全面提高了激励标准,对重大项目奖励标准提高到1%,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拓展了激励范围,新增加了利用外资目标绩效考核激励,以及总部企业、 瞪羚企业 独角兽企业 等激励对象。在创新激励方式方面,新增加了 瞪羚企业 独角兽企业 一次性落户奖励和对中介机构的一次性前期经费支持。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取消了过去招商项目和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奖励的限制,对奖励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得到政策红利。

据统计,自2016年6月出台《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以来,广西共奖励南宁、柳州等8个设区市绩效考核激励资金6300万元、建设用地指标7200亩,奖励10个新兴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资金1522.32万元,对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外来投资扩量提质发挥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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