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检讨报告:发行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有改善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12月15日

港交所(00388)全资附属联交所11日刊发,发行人企业管治常规的最新检讨结果,检讨报告就企业管治常规方面可作出改善的地方为发行人提供指引,而检讨主要分析了400家随机抽选的发行人在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以及有关重选连任多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任超额任职独董的披露。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检讨发行人企业管治常规是持续致力确保发行人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标準的措施之一。独董的高度独立、他们能否付出足够时间,以及董事会多元化,对于维持有效的董事会来说至关重要,鼓励发行人跟从指引,展示他们履行《企业管治守则》及管治常规。

检讨报告的主要结果及建议包括,发行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有所改善。所有样本发行人都遵守了78条守则条文中的至少73条,完全遵守所有守则条文的亦佔41%。发行人报告中大致上就所有未有遵守守则条文的情况均提供了理由。

部分发行人仍未能做到将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区分,遵守率为64%,但其余的守则条文则获大多数样本发行人(逾90%)遵守。发行人应注意于2019年1月新推出的守则条文规定发行人须披露派发股息的政策,个别发行人遗漏了有关守则条文。

检讨报告指出,在解释为何选任超额任职独董时,大多数发行人列出了董事会考虑的因素,但有关因素未必与董事可以投放的时间有关。发行人应解释董事会如何定断相关董事能投入足够时间处理发行人的事务。(记者 陈秉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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