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多措并举支持民办幼儿园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5月29日

  北京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从资金管理、队伍建设、运行保障、支持引导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帮扶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运转的影响,帮助幼儿园渡过难关,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预拨补助,减轻普惠园运转压力。根据2018年底出台的《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及实施细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月可享受1000元/生的定额补助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等,由各区教委按月、季或年发放补助。疫情发生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发展的通知》,规定凡是经区教委认定且符合市级财政补助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一次性拨付2020年1—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切实减轻疫情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转带来的压力。截止3月底,全市生均定额补助全部预拨到位,共对800余家普惠性幼儿园拨付资金10亿余元。

  主动帮扶,稳定非普惠园教师队伍。结合摸底调研情况,对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每月4000元/生以下、运转困难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201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幼儿园在职员工数给予帮扶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承担,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保障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权益,帮助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截止4月底,共拨付资金660余万元,帮扶40余家幼儿园发放2—4月教师工资。

  减免租金,降低幼儿园办园成本。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规定承租京内市、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2—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2—4月减免租金的50%。目前,共安排2500万元用于房租减免,切实降低幼儿园办园成本,帮扶民办幼儿园等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

  鼓励引导,增加普惠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的非普惠性幼儿园转为普惠园,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非普惠性幼儿园按要求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市级财政按标准自2020年1月起给予补助,切实帮助民办幼儿园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截止4月底,共拨付资金3.5亿元,支持110余家非普惠性幼儿园转为普惠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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