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完善“四个体系”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2月18日

  西藏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质量中心地位,加大研究生教育工作力度,努力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水平人才。

  完善制度支撑体系。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位点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等,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学位授予管理,确保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规范有序。构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盲审、答辩等环节管理,出台《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研发藏文查重系统,严把研究生学术质量关,促进学生良好学术行为习惯养成。

  完善导师聘任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明确研究生导师在思政教育、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发挥言传身教作用等14个方面职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强化研究生导师岗位意识和责任,优选一批符合“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优秀教师充实到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来。强化新聘任导师培训,促进导师间互相交流、探讨学术问题,提高导师指导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促进研究生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探索开展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3个一级博士点硕博连续贯通培养模式,实施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大研究生招生力度,制定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实施办法,改进推免研究生接收及复试方式方法。大力实施“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近5年来,累计立项437个校级项目,每年资助经费100万元左右,完成8个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不断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完善奖励资助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制定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构建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和“三助”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经费拨付,硕士生、博士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分别提高至8000元、12000元,覆盖面占研究生总人数的75%。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启动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工作,拓宽学生奖助途径,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有效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

上一篇:福建省稳步推进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下一篇:青海大学多措并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