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东安县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9月15日

  湖南省东安县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构建“政府担责、城乡统筹、学校联动、督导评估”的县域教育共同体,优化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全县各中小学“研训联动、资源共享、特色互补、质量共进”,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政府担责,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出台《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教育优先发展的问责机制和奖励制度。规定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社会资源分配要优先安排教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县域内的图书馆、文体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深入落实城乡学校建设计划,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合理建设农村学校,同步建设城镇学校。2014—2018年共筹集资金7.08亿元,完成了64所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改造农村薄弱学校40所。完成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保障乡村学校基本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全面启动城区学位建设攻坚行动计划,截至2018年底,县城新建、改建、扩建学校3所,新增城区学位1万个。

  创新模式,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改革管理模式,按照“1所优质学校+X所潜力学校”模式建设教育共同体,以优质学校为龙头、乡镇中心学校为骨干、周边薄弱学校为帮助对象,进行“1+X”捆绑式发展。2014年开始,按照“优带弱、城带乡、大带小”的“三带”原则,将全县68所中小学按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类别组建了13个“协作型”教育集团,每个教育集团3—8所学校,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实施“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八大行动。有计划地推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干部挂职交流,明确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超过6年的,原则上要在集团内进行交流;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和中层干部比例不少于集团内教师总数的5%;牵头学校每学年至少安排1—2名教师到帮扶学校支教。各教育集团每年组织调研、指导、送教、评估考核等活动不少于10次,其中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面向学生的各类协作活动不少于4次。

  重点支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城镇学校内的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通过支教、走教、跟教、带教、送教等方式,支持乡村学校发展。成立20个名师工作室,培育了65名“教学名师”,由各名师工作室组织成员每月定期到乡村或薄弱学校开展巡回展示课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开办名师大讲堂、校长论坛,搭建平台引导教师从“教学型”向“教研型”转变,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补充优先满足贫困乡村学校需求,每年通过公开招考、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招聘等方式,及时补充所需专业教师。推进“县管校聘”改革,配强配优贫困乡村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通过校长竞聘,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担任贫困乡村学校校长,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推进城乡教师研训联动。优先选派贫困乡村教师赴省外参加培训和县内挂职交流,实现贫困乡村教师全员轮训。提高贫困乡村教师津贴标准,对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实行全额兜底,并根据乡村学校的偏远程度给予乡村教师一定的生活补助。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校校通”“班班通”平台,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

  强化督导,推进“捆绑式”考核。按区域设立6个督学责任区,核定督学人员35名,实现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四级督导”模式,对13个教育集团开展随访督导、专项督导、跟踪督导、综合督导。提高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促进督学工作高效运转。通过对各级责任督学的赋权,推动全县13个教育集团由过去的单个学校考核,升级为对教育共同体“捆绑式”整体考核,有力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调整教育评价“指挥棒”,2014年以来深入推进评价机制改革,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将音体美测评成绩等列入学生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评价和集团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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