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政策倾斜,让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更有“力度”。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向贫困地区倾斜,对年度7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和有需求的贫困退出村,给予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普通高中等项目倾斜。高校招生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2017年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1389名。支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的842名毕业生,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辅导、技能培训和重点推荐,并举办全省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专场招聘会,就业签约率达到98%。
抓兜住底线,让贫困地区教育普惠更有“温度”。从2017年春季开学起,进一步加大对西宁、海东两市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学生接受教育支持力度。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收费项目,并将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0元,使全省义务教育阶段66.33万学生受益。强化控辍保学,完善数据平台建设,结合春秋季开学,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各级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责任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辍学、不流失。建立普通高校学生特困生信息库,全面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发放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资金1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9万人(次)。
抓内涵建设,让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更有“厚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覆盖44个县1399所乡村学校,惠及全省乡村教师2.17万人,有效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消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的要求,实行特殊职称评审政策,既评即聘,充分调动乡村教师扎根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实施双语定向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面向六州招收240名优秀高中生学习小学全科及理科专业,从源头上提升中小学教师培养质量,缓解农牧区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抓均衡发展,让贫困地区教育公平更有“甜度”。制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均衡复查监测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等,实现城乡教师编制、经费保障、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四统一”,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关爱流动学生就学,“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惠民政策。与上海市、江苏省、成都市签订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全方位教育合作交流,通过联合办学、结对帮扶、教师支教、教学科研等多种方式,帮助受援地区及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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