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个落实”强化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6月07日

  落实课程课时,确保法治教育“足量”。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根据各年级不同情况,每周或隔周安排1个专设课时进行教育教学,并要求法治教育课时不得被其他教学内容占用。加强对法治教育课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治课程专课专设、专课专用。

  落实授课教材,确保法治教育“到位”。组织国内法学、教育学专家编写《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确保教材有质量、高水平。《读本》购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或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订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落实授课师资,确保法治教育“高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核定人员编制总额内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多校联合聘用专任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提倡学校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聘请专业人士,担任校外法治教育辅导员。

  落实保障经费,确保法制教育“务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普法网站建设、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设立专项经费,推进县级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打造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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