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话题】夏博义谬论可休矣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5月13日

丑闻缠身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前一段时间一直「潜水」拒绝回应外界的质疑及指控,近日又突然出来接受传媒专访,质疑修改选举制度后,审查参选人资格会否限制市民选择,可能违反人权法对于选举权的保障。他又反驳指公会不是政治团体,但有责任就影响法治的议题发声云云。夏博义有关完善选制违反人权法的指控,不但毫无理据,是彻头彻尾的政治抹黑,更再次暴露其政治挂帅、以政治淩驾法律的本质。夏博义的言行也正正显示大律师公会正不断「异化」为一个激进的政治团体,公会近年的所作所为,大众都看在眼裏,夏博义的所谓反驳,不过暴露其理屈词穷,一个已变成政治团体的大律师公会,也自然不应再拥有任何法定权力。

放眼全世界,爱国是从政者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任何国家和社会都不容许不爱国者进入管治架构,许多西方国家甚至会将效忠宪法和国家作为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要求,更有相关的法例规管。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符合世界选举制度惯例,也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的必要之举,如果这样的改革是违反了人权,这样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同样有类似审查,这些国家是否也违反了人权法?夏博义为什幺不出来指摘?

夏博义存政治偏见

夏博义肆意攻击、抹黑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上纲上线,含血喷人。但讽刺的是,他效忠的祖国英国,同样对选举资格和选举监督安排有明确规定。根据英国法律,选举委员会专门负责选举的监督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审查选举人资格,候选人若存在严重法律和品行问题,便会丧失参选资格。夏博义曾经出任英国的议员,也自然通过了有关的审查和要求,如果这样的审查是违反人权法,为什幺夏博义自己又要参选?而他自己在英国参选了,现在却反过来指摘香港的类似安排,这是什幺逻辑?说穿了,这不过暴露其双重标準,暴露其已被政治偏见蒙蔽双眼而已。

基本法对港人的权利及自由提供了宪制的保障,香港国安法亦明确规定,香港应当依法保护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这次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是为了落实「爱国者治港」,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市民依法享有的参选权和投票权完全没有影响。当然,一些反中乱港者、一些与外国勾连者,自然不可能再如以往般进入议会,但这样的门槛和审查,并非是为了限制人权,所有国家都有类似安排。而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订明自由和权利不是没有限制,在保障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时,可依法律规定对部分权利和自由作出限制。夏博义的指控完全没有理据,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令人失望。

大律师公会为违法背书

夏博义在访问中又强辩:「大律师公会不是政治团体,而是高标準的专业团体,每位公会主席有责任捍卫法治、司法独立、基本法、人权法及司法公正,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经常就政治敏感议题发声,是由于事情影响我们捍卫的价值。」大律师公会是一个专业团体还是政治团体,不是夏博义几句说话就可以一锤定音,而是要听其言观其行。公会这几年尤其是在「黑暴」后的所为,公然为违法暴乱背书,对于执法的警队无理指摘,甚至公然挑战中央权力,到了夏博义成为主席后更加变本加厉,狂言要修改国安法,否定人大权力,再加上其本人的外国背景、主张「藏独」的背景,而公会却一直纵容包庇,这样的公会是一个专业团体还是政治团体还需要讨论吗?这样的团体还应拥有司法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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