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话题】爱国者治港是民主进步的一大步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4月08日

政贤力量青年时事评论员 观云

2014年全国人大全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或称831决定),提出香港踏上普选之路的方案。这是回归以来首次将普选特首变成具体方案,赋予了市民一人一票的权利,却被反对派刻意扭曲,发起违法的「佔中」运动,令全港市民痛失普选的权利。

时至2021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为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管治香港奠定基石。为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人大决定修改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构成与职权,除维持以往选出行政长官的责任外,新增选出部分立法会议员的任务。而选委会将增加第五界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组成,并将选委会人数由1200名提升至1500名。人数的上升、内涵的充实、选委会的民主程度提高,人大《决定》再次为香港市民营造民主进步的空间。但香港的反对派,似乎期望香港民主进程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决定》除了充实香港的民主内涵,更进一步体现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对落实「一国两制」有正面效能,为未来民主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部分人士常声称中央对港的支援措施是一种干预,更攻击中央违背「一国两制」承诺。对此,外交部驻港公署对「一国两制」的解读明确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香港民主进步、最终普选特首的先决条件。随着近年分离主义思潮爆发,「一国」大原则屡受冲击下,「两制」的实施将失去继续受到保障的前设,人大《决定》为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提供制度保障,不但保护了「一国两制」的实践,更捍卫了香港民主进步的机会。

泛民政客声称人大提出「爱国者治港」,是为行政长官及议员多加一重门槛,限制治港者的政见,等同「民主倒退」。然而近年香港社会动蕩不休,反对派引领的群体侵害市民人身安全,民主进程有退无进,反令香港从文明城市变成蛮人斗大声的境地。香港要民主进步,捍卫「一国」大前提之外,更需要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人大在一连串黑暴事件后,重新强调「爱国者治港」,令「爱国」成为参与香港管治架构的必然条件,是为民主进步、实现真普选奠下坚定稳固的基础。

维持「两制」的前提是坚持「一国」,当「一个中国」备受冲击下,实现「爱国者治港」是拨乱反正、回复社会稳定的长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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