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港守法 何惧《禁蒙面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0月12日


赵汝林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上周五宣布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以避免违法暴乱活动继续升级。在如今香港暴力无休无止的危局下,实施《禁蒙面法》可以一定程度阻吓许多违法暴乱人士,亦可有效维护香港的法治与公众安全。

不碍言论游行自由

许多爱港守法的市民都不会惧怕该《禁蒙面法》,因为法例的初衷并不会打压或限制港人的言论及游行示威自由,只是意在防止部分暴徒使用蒙面工具作为掩饰来逃脱法律惩罚,从而更加纵容其违法暴力。游行示威是《基本法》赋予港人的权利,只要你是在合法、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表达诉求,都会得到允许及尊重,但现时部分激进示威者却是公然利用这个权利来做许多违法暴力之事,3个多月来,被他们砸烂的交通要道、公共设施、烧过的地铁站乃至私人商舖等已经数不胜数,但无论是司法机关、警察还是商舖拥有者似乎都只能眼睁睁看他们打砸抢烧,毫无办法。

因为他们很「机智」懂得统一黑衫,特别是一定面戴口罩以遮掩面容逃脱责任。「卸下面罩立即变回守法良民,带上面罩就可无法无天,任意妄为」,面罩赋予这些激进派和勇武派无限的特权,更成为他们暴力的帮兇。许多抗争现场,甚至有组织专门向年轻学生派发面罩或猪咀口罩,以鼓励他们冲上前线。如此煽动违法、威胁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的工具,自然应该被法律禁止使用,道理就如同法律明确禁止使用毒品、枪枝及刀具等。如果这些示威者果真依法游行示威,并不意图暴力毁坏等,又何须惧怕蒙面法的订立呢?你若不违法,法律条款自然也不能无端加罪于你。

另外,在港府宣布订立《禁蒙面法》后的当日晚上乃至周末,暴徒们又在全港多个地区疯狂打砸以宣洩不满,更有人控诉「《禁蒙面法》是香港法治自由的沦丧」。在如今一切皆政治化的香港,任何港府措施都会被反对派或者激进示威者扣上「打压自由与人权」的帽子,但是蒙面法并非香港首创,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早已有先例,美国、德国、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等国家都有订立《禁蒙面法》,规定参与集会及示威的人士不得在公众场合以使用罩袍、面具或其他乔装物隐藏身份,违反者会处以不同程度的惩罚。如果按照这些激进示威者逻辑,禁止集会示威人士使用面罩就是打压自由和人权,那幺以上早已使用蒙面法的国家难道都没有人权和自由吗?

暴徒才损市民自由

刚过去的周末,暴徒们的暴力毁坏让香港陷入最黑暗的两日,地铁全线被封,道路被堵,商场纷纷落闸,许多店舖被砸被抢,市民在本该休闲的周末却只能提前抢购食品躲在家裏。现时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香港公共安全乃至利益,更与所谓追求民主自由毫无关係,因为民主自由应该是让每一位个体权益都能得到保障,让不同意见和声音都能被包容,而非现时这般被要求政治表态、选边站。如果意见与那些暴徒不同,还要面临被起底围攻的暴力攻击。如今的香港令人感到恐惧、陌生又失望,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都市和金融中心,作为一个自由港,如果失去了包容的氛围,失去了安全稳定的环境,那幺人才和资金流走是迟早的事,现时暴力如果不能停止,这一天只会加快到来。所有港人,不要等到香港变成一座孤城,变成一座弃港时才觉醒要制止暴力、要与暴力割席,那时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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