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消独 利港利民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少华

人大释法,一锤定音,堵塞「港独」进占立法会的漏洞,保障立法会的有效运作及香港的长治久安。市民对此拍手称快,一小撮「港独」势力及反对派政客负隅顽抗,挑动无知青年作炮灰,炮制冲击暴力示威,这只是螳臂挡车,令市民更加憎恶反感。

梁颂恆、游蕙祯在就任宣誓中展示「港独」横额,公然辱华,激起民愤,依法令其失去议员资格,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合情合理,大快民心。而刘小丽在宣誓时故意拖慢语速,断断续续,傲慢轻佻,毫无真诚与庄严,她的表演极之露骨及拙劣,根本不是在宣誓,而是借题发挥,肆意挑战「一国两制」,挑战中央和特区政府权威,理所当然亦应依法受到制裁。

此次释法明确指出:宣誓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在宣誓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对已经混入立法会企图继续宣扬及推动「港独」的滋事分子的当头棒喝。他们即使暂时蒙混过关,但发假誓及日后违反誓言,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正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所指,回归以来「隐性港独」一直在香港存在及滋长,有人公开煽动「香港独立」、「香港建国」,亦有人以「民族自决」为幌子,意图分裂国家,危害社会安定。遏止「港独」关系香港长治久安,释法消「独」,乃是利港利民的大好事。

释法平息一些事关大局的争议,澄清一些法律上的不清楚地带,堵塞「港独」企图钻进政制重地胡作非为的漏洞,对香港只有百利而无一害。事实证明,回归近20年来,人大常委会一共五次释法,每次都有利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来没有干扰或打压本港司法。释法后,违法宣誓事件仍须交予法院审判,清楚反映人大对香港法制的尊重和维护。反对派政客视释法如洪水猛兽,只是以此为藉口兴风作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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