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在美涉嫌“洗钱” 罚金恐高达32万美元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2月26日

英达在美涉嫌“洗钱” 罚金恐高达32万美元

  2017年2月17日,美国《康州邮报》(Connecticut Post)一则题为《Chinese national charged with currency violations》(中国公民被控货币违法)的新闻在美国华人圈引起了巨大轰动。

  康州联邦检察官Deirdre M. Daly在报道中指出,该男子名叫Da Ying,是中国北京人士,56岁,目前已放弃起诉的权利,并与康州联邦法院达成和解。Daly认为,Ying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涉嫌洗钱。除去联邦法院冻结其部分存款,还需向国税局和州税局补税,总计金额高达32万美元。

  据联邦法院的指控书所记录,从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Ying居住在美国康州期间,采用整钱零存的方式,先后将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绕过联邦法律的监控,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前后分50次存入。为了避人耳目,他和妻子联名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美国国税局犯罪调查科介入调查后,控告其洗钱,美国联邦法院受理该案并审理。2月16日,Ying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同时,他连续三年的个人所得税表被查税审计,隐瞒申报收入,被课以11.3万美元的补税、利息和罚款。缴纳罚款、利息和税金累计高达29万美元。

  除去联邦法院和美国国税局开出的罚单,Ying此次可能还会面临康州州税局要求的约3万美元左右的补税、利息和罚款。美国华人业界知名税法专家Elton Wang告诉第一财经记者,Ying被查税的税表信息会在9-15个月后由国税局转送至州税局,但如果他现在主动向州政府提出补税,可以省去一年的利息累计和罚款累计。因此,罚款总额至少为32万美元。

  同时,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决定,将于2017年5月11日对此案刑事指控部分宣判,被告人为此还有可能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美元的罚款。

  事实上,在美国洗钱是联邦重罪,由美国多个政府部门参加处理,如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国税局和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等。其中,国税局负主要责任。一方面,国税局调查洗钱涉及特定非法活动的金融交易;另一方面,凡是有意掩盖资金来源和所有权,仅仅将钱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都可能被当作洗钱。

  一般来说,任何人如果一次性收到与之贸易经营和商业相关活动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关联活动连续收到超过1万美元现金,就必须申报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即8300表格。然而很多喜爱现金的华人为了避免申报表格的麻烦,就采取将现金分多次存入银行,并刻意将每次存款金额压低在申报标准1万元之下。

  Elton解释称,根据2011年的Patriot Act法案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在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建议存款人上报由美国国税局和美国财政部颁布的8300表格,从而由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如果在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就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可疑活动的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洗钱和走私货币,并打击境内外恐怖主义的资金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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