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6座中型水库大坝确定安全责任人

来源:政府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6月16日

4月9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强化水库防汛责任落实,我省向社会公布了全省76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每座水库都有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据介绍,大坝安全责任人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重点按照《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监管职责,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初期蓄水水库及汛期水库的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和巡视检查,强化监测和预警,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记者 胡海林)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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