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亮出国有资産“家底”

来源:政府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1月13日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国有资産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亮出了我区国有资産“家底”,向全区人民报告了全口径国有资産的“明白账”。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区国有资産总额371.2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産总额173.5亿元,行政事业资産总额130.36亿元,金融企业资産总额67.35亿元。全区林业用地面积1371.26万公顷,天然草地面积6158.24万公顷,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四大类湿地总面积394.82万公顷,自産水资源量832.7亿立方米。

《报告》介绍了国有资産管理工作情况。在企业国有资産方面,我区不断完善各类国有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两多、两少”监管理念,制定权责清单,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国有企业正确发展方向,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産管理情况,实现了人大国有资産监督的制度化、规範化,推动了国有资産管理的公开透明,对打造阳光政府、加强国有资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米日古力 纳斯)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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