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立国之根基,治国强国之大器。维护宪法尊严,保証宪法实施,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人民普遍遵守的行为规範,也只有在宪法的保障下,人民才得于安全。香港是国家的一部份,都统属于中国《宪法》的规範,《基本法》衍生于《宪法》,从而确立「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明确了「一国两制」的权力来源,就不难理解宪法大器乃不可动摇之逻辑。
党领导是历史选择 由宪法确立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绵延五千年,但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我们不难在中国近代史中找到答案,多难兴邦才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都証明确了党的领导是历史选择、人民选择和民族的必然选择。党的宪制地位确立,就要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执政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証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港区国安法弥补香港法律制度
香港要有稳定的环境,才可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过去因修例风波,持续的各类暴乱、鼓吹港独,严重危害了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公共安全。其实,这些危害行为,不单突破「一国两制」的底线,而且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宪制责任,在「一国兩制」下,中央和香港特区有共同承担起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一部由国家层面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在香港实施,恰恰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这也符合中央的统一領导,地方行使一定权力的国安立法和执法布局,弥补了香港实施与内地不相同的法律制度。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民主权利和人民利益,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証人民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也要求把创新和发展我国宪法,完善宪法制度,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开启新时代指导思
想的必然要求,在香港也急需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本文作者爲新界社团联会(新社联)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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