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落实爱国者治港 公僕责无旁贷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4月0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3.30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特区政府连日进行了密集的解说工作,对象遍及香港社会各界,其中不可或缺的,当然包括政府本身体系内的公僕。正如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于社交平台上载的片段指,完善选举制度要跟香港国安法一併解读,两者均为国家及宪制层面上的重大举措,同样关乎能否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当然,这亦关乎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公务员于此当责无旁贷。

基本法第1条订明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04条则订明特首及主要官员等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香港国安法第6条并具体规定了在参选或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凡此种种,均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要求。公务员作为特区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主要成员,自然是「爱国者治港」的拼图很大很重要部分。

而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亦有赖公务员做好相关工作。由做好修订选制的本地立法,到确保日后选举依足新制进行,公务员都是最前线的主要执行者。有谓鸟无翅不飞,完善选制的原则和制度制定固然重要,而公务员们的具体落实亦很重要。再宏观地言,完善选举制度无疑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除直接与选举相关的公务员外,其他全体公务员也要遵从「爱国者治港」的要求,既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亦应积极配合提高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等。

的确,「爱国者治港」须深入到每一位公僕心裏。公务员的服务对象不单是特区政府,其实更包括了全体市民和整个国家。「爱国者治港」本就天经地义,「治港者」居然「不爱国」、「不爱港」方为荒天大谬。过往,公务员常强调政治中立,这项原则至今非但仍适用,且与「爱国者治港」完全兼容,并不矛盾。难道说,昔日的政治中立就等于容许推翻自己的国家、等于容许无视法律与宪法?如果将政治中立、不偏不倚与「反中乱港」挂鈎,那才实在是离谱至极!早前,所有公务员均须签署声明或宣誓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当局已强调,公务员跟普罗市民一样享有言论自由,但以公务员身份发表言论时要与身份相符;公务员支持政府政策是责任所在,政治中立不是指两边都不帮,而在自己岗位上执行好政府政策就是政治中立。

最新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港公务员职位编制和实际人数分别为188729人和177327人,其中2月底限期届满时未有签署宣誓声明的人数不足200人,比率低至0.1%,反映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接受及支持「爱国者治港」,而我们也欢迎爱国者继续扮演治港者角色。完善选举制度迄今已经踏出了中央层面的第一步,未来本地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做好后续的本地立法,以至完成日后的各项选举等。「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及制度已进一步确立,接下来就靠公务员带领市民好好落实,这样「一国两制」必可行稳致远,香港稳定繁荣亦必有更大保障。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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