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惩处违法 维护法治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3月06日

47名涉嫌组织、策划及参与去年「初选」的反对派人士被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案件昨日(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正式提堂审理。这些反对派组织的所谓「初选」与「民主」与「自由」完全毫无关係,其真正目的正如其自己承认的是否决预算案,瘫痪立会及特区政府运作,以胁迫特区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最终夺取香港管治权。这场初选无论从操作过程还是目的来看,都明显违反了香港国安法,警方依法起诉,法院依法审理,这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和香港的安定安全,更是香港法治的必然之举。

警方在经过多番调查和搜证之后,决定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人绝非空穴来风,更不是所谓「政治打压」。反对派在宣布举行「初选」时就通过不同渠道直接或间接表明了其真实目的。比如戴耀廷多次在报章和社交媒体上阐述其发起「初选」的用意在于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从而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逼迫特首答应所谓「五大诉求」和瘫痪政府。从这点看,「初选」早已不是合法的选举,而是带有极端政治目的和破坏性质的违法活动。反对派意图通过初选实现其「揽炒十步曲」计划,最终夺取香港管治权乃至挑战中央管治,戴耀廷等人将取得过半议席比喻为「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就充分暴露其险恶政治目的。

因此,这场初选完全是害港害国的违法行动。香港国安法已清晰列明各项危害香港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和罚则,予以警示。但这些人却在国安法已在港落地实施后,依然选择举行这场违法初选,公然挑战法律权威和底线。违法就要付出代价,既然47人明知违法风险依然选择参与、举行违法初选,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在被起诉时混淆是非,企图以「政治打压」来为自己的罪行掩护。

而反对派污衊警方一次性拘捕起诉47人是「大规模政治打压」更是狡辩之词。多个证据表明,这47人不仅完全知晓和同意这场违法初选的背后目的及揽炒意图,更实质性参与其中。控方在指控中指出,每名参与初选的候选人都必须缴付一定按金,并签署声明承诺当选后会否决财政预算案。被起诉47人中的候选人都曾签署,更多次公开宣扬初选主张,承诺会支持「35+」协调会议中的共识,证据确凿,又何来「无罪打压」?而且,初选要求候选人缴纳按金、其团队还在网络发起公众众筹,当中涉及的金钱舞弊和选举操纵更涉嫌违反了本港选举条例,是对香港选举制度的一次严重扰乱和破坏。

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已成为香港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不论何人,不论违反了哪条法律,都应该得到惩处。警方依法起诉违法初选的策划者及参与者,完全是合理合法之举;法庭依法提堂审理,是法律公正正义的彰显。香港国安法保障香港和国家的安全,任何公然触犯条例的行为都不能被纵容,更不能逃脱法律罪责。要切实维护香港和国家的安全安定,就不能让法律成为无牙老虎,相信法院在审理「初选」案件时会作出公正判决。(今日时报评论员 赵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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