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教师播独失德违法 校园不容害群之马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10月11日

作者: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哲

有教师在校园宣扬「港独」,众所周知问题一直存在。昨日,教育局终于首次引用《教育条例》,以专业失德为由取消一名「播独」教师的专业资格。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形容,今次个案相当严重,政府责无旁贷,须要为教育把关,揪出教育界的害群之马。

教育是项神圣任务,教师无疑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但于此之上,还要教导学生何谓是非对错,尤其是尚处求学初级阶段、心智远未成熟的小学生。今次被取消专业资格的教师,便利用教材有计划地散播「港独」,花了大量时间宣扬当时已被取缔的「港独」组织政纲,继而要求学生作出政治表态,举手示意是否赞成相关政纲。基本法清楚列明,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故教师应当教授学生的,乃「港独」绝对违反基本法,当中肯定须要预设立场,不存在讨论空间。毕竟,自由并非没有界限,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亦然。例如,社会上不存在姦淫掳掠之类的自由,试问谁又赞同及接受,居然有教师在课堂宣扬姦淫掳掠,包括容许学生举手支持呢?诸如德国、美国之类,也不能教唆他人及教导学生支持纳粹主义或恐怖主义了。

况且,只一味高举自由的好处,而不谈各种自由的界限,以及滥用自由的坏处,如斯不全面、不客观的教育,也不符合专业教育者的操守。事实上,涉事教师所製作的工作纸,本身正是滥用所谓学术自由的反面教材。教师偏颇、片面地向学生灌输信息,所涉内容兼且有违法律,绝对是不能容忍、不能护短,必须按既定程序处置。

始终,教学不是「无王管」,不能拿学术自由为挡箭牌,就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香港教育专业守则》便列明,一个专业教育工作者「应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準则」,「与学生讨论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客观」。综上可见,个案所涉教师已违反了相关守则。《学校行政手册》指出,校方在管理员工的工作表现时,可採取暂停职务又或即时解僱的纪律处分,而《教育条例》更指,如情况严重则可取消教师注册。相关条例并非一纸空文,教师既须严格遵守,一旦触犯亦不能心存侥倖。倘对违规教师仁慈,结果只是苦了学生;倘不杀一儆百,不排除有教师继续将校园当作宣扬一己政治信念的舞台,甚至煽动及带领学生参与违法的「港独」活动。

修例风波期间,便有大量学生违法被捕,足以反映香港教育出现问题。尚幸,所涉学生比例并不太高,正如教师界裏的害群之马亦不太多。自去年6月至今年8月,教育局共收到247宗教师专业失德投诉,当中有71宗投诉成立,取消教师资格者仅得一人,反映有问题教师只佔极少。但须强调,一粒老鼠屎足以毁掉一窝粥,一名教师已够带坏不少学生,而少数违法分子亦足够动摇香港的繁荣稳定。说到底,校园不是「播独」平台,学生更非教师争取「港独」的棋子;当局绝对有权有责,去确保学生获得优良的明辨是非、理性思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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