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教师尤当守法 切莫教坏学生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2月18日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哲

  不少学生参与违法暴力抗争,情况无疑惹人关注,更令人震惊的是,日前居然有教师与学生一起因违法堵路被捕。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郑重要求,教育局严肃跟进教师被捕或违规的情况,并冀校方阻止学生继续参与违法行为。

  非常遗憾,学生已沦为反对派施暴作乱的烂头卒。林郑昨引述数据指,修例风波至今被捕人数超过6000人,当中多达2393人是学生,佔比高达四成,当中许多且是未成年者,共涉逾300间中学。除了量多,学生更不时扮演积极角色,早前已有中学生竟胆大到公然袭警抢枪,公众也没料到理大事件中竟涉数以百计未成年示威者……

  教师因违法抗争被捕,过去时有所闻;然而,教师与学生一起被捕,教师还恐扮演带头犯法的角色,则是骇人听闻的首宗案例。毕竟,教师岂能够教人犯法、以至跟学生一起犯法?尚处求学阶段的学生,心智既未成熟,知识亦未全面,因此未成年者不应涉足政治、充当「童兵」,乃是普遍共识,任何人均不应煽动及利用学生。当中,为人师表者更应如此,不能滥用教师身份来实现一己政治目的,甚而把学生当成政治工具、推上战场。

  根据《香港教育专业守则》,列明一个专业教育工作者「应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準则」,同时也「应关心学生的安全」;《学校行政手册》亦指出,校方在管理员工的工作表现时,可採取暂停职务又或即时解僱的纪律处分,按《教育条例》如情况严重更可取消教师注册。换言之,校方在处理教师违法被捕,及阻止学生参与违法行为时,绝对既有权力、亦有义务,相关要求并非一纸空文,亦非什幺政治施压,而是作为一所学校、一个教师必须遵守的教育专业职责。若然有教师违反法律、违反守则,诚必须严正处理,这是对法律负责、对专业负责,也是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香港负责的应有大义。否则,学校岂不沦为「暴徒培训所」?谁又安心将孩子交给教师?

  进一步言,守则还要求,「与学生讨论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客观」,「当公众意见分歧时,应教导学生尊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以及「应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教育学生尊重他人」。坊间不时传出一些极之偏颇、含有强烈政治倾向,甚至近乎政治宣传的教材,这显然违反了保持客观、尊重不同政见的原则。此外,与学生一起违法堵路,以至鼓吹暴力抗争,不惜剥夺他人使用道路及发表政见等自由等,试问这是尊重他人的民主精神吗?民主从来重在和而不同、互相包容,而非谁大谁恶谁正确!

  人人都要守法,教师尤当守法。要减少学生犯法,就须教师率先教好学生不能犯法。要减少学生遭教师利用为政治棋子,就须严格遵从既定规範作出纪律处分。始终,教师是学生全面客观準确认识民主、认识法治、认识世界的重要钥匙人,对学生成长影响深远,所以绝不容许有害群之马存在;学生一旦行差踏错,教师肯定责无旁贷,更莫说反过来教坏学生、带坏学生。要守护孩子,必先从学校、教师做起;今次事件已响起严重警号,各界是时候捋起衣袖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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