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非常时期须有非常作为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0月28日


【商报时评】非常时期须有非常作为

警务处爆炸品处理课警司李展超展示车CAM所拍案发现场。图:香港电台

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香港近期暴力当道,黑衣暴徒手段兇残,丧心病狂,显示已经愈来愈趋向恐怖分子,警方昨更证实,在旺角首次发现以手机遥控的土製炸弹,相信针对目标为警员。虽然遥控炸弹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徒计划以恐怖主义手段实施攻击,事件性质严重,说明本港已出现「恐怖主义行为」的苗头,情势急转直下,直迫恐怖主义程度。非常时期须有非常作为,警方需有一套升级策略,及时提升武力和应对手段,将暴徒绳之以法;司法机构要捍卫法治尊严,对暴徒予以具阻吓力的判决,打击遏止暴力罪行。法治不彰,暴力难止,採取更有效及更有力的措施止暴制乱,才能避免香港堕向恐怖主义深渊。

过去3天,全港多区出现大规模暴力及破坏行为,暴徒针对市民和警员的暴力越来越激烈,丧失理性,毫无底线。警方披露,在旺角发现有人製造及使用遥控炸弹,当时炸弹摆放在金行与警车中门一个花槽,在警车不足两米距离内爆炸,暴徒所使用的战术及所牵涉的炸药品与世界各地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类同,而遥控炸弹引爆时的威力及方向是无差别,任何人在现场都可能受到伤害。此外,警方多次破获武器库,检获大量汽油弹,以及製作汽油弹的原材料,这些显然是暴徒为暴力冲击以至恐怖袭击作準备,例如旺角警署10几秒内遭投掷逾20个汽油弹。消防处指出,6月至今有587宗火警与示威活动相关,当中44宗涉及利用汽油弹或助燃剂。用恐怖主义的特徵,对照一下暴徒连日来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力行径,说他们是恐怖分子,虽不中亦不远矣,因此必须严防极端暴力分子製造更大规模的社会混乱和人身伤害。

为保护市民及警员自身的安全,让港人免于生活在恐惧危险之中,警方面对新情况,必须优化应对措施,加强人员、装备的配备,使用「适当武力」而不是「最低限度武力」,对暴徒坚决依法打击,以更有效、更有力的手段制止暴力。尤其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实施《禁止蒙面规例》已生效,给警方有效搜证及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警方应用好法律武器,严正执法,这是对守法市民负责,对香港法治社会负责。

同时,广大市民也希望司法机构依法尽快严惩暴徒。目前,法庭正对部分案件进行审理,惟涉及暴力的案件众多需要排期,对暴徒的审判速度难免拖慢,客观上令暴徒误以为所犯罪行没什幺大不了,不用负上法律责任,视法治如草芥,行事更显肆无忌惮,不利于彰显法治尊严。香港正处于特殊时期,司法机构按惯常方式处理暴乱分子,是否合适值得商榷,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提出建议,本港可以借鑒外国一些做法,设置「暴乱特别法庭」,专门审理这段时间的案件,不妨探讨一下相关建议的可行性,这符合公众利益,市民绝对支持和赞成。

香港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关头,社会各界必须共同遏止和抵制暴力,维护法治秩序,不能让香港繁荣稳定毁于一旦。

【商报时评】非常时期须有非常作为
【商报时评】非常时期须有非常作为
上一篇:【商报时评】正气得到弘扬才能走出乱局
下一篇:【商报时评】事不避难 迎难而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