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公审」难断是非 依法辨明真相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0月12日

【商报时评】「公审」难断是非 依法辨明真相

中大女生指控遭警方性暴力。影片截图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明生

当下似乎进入「后真相」时代,人们以政治立场行先,以致无视证据与事实,社会竟被谣言而非真相支配。今日香港高度政治化,政治攻讦愈演愈烈,真假难分;单是涉及性,有说女生充当「天使」献身暴徒,有说示威者被拘留时遭警员性侵。最新全城哗然的,乃来自中大女生吴傲雪的指控。哗然的原因,既在于她的指控严重,也在于她的前后不一。吴同学前日在一个公开场合,哭诉自己曾遭警方性暴力;事隔一天,她昨于电台节目澄清,内容却明显跟大家理解不同 套用警方形容,由指控内容到牵涉人士均有出入。

真相能否浮面?以及如何方可浮面?答案肯定不是「公审」,单凭口供是不足信的,很易沦为「口同鼻拗」的「罗生门」;交由法庭审理才是正路,法治正为主持公道的场所。普通法下,中立的法官会公平公正地考虑所有证据,事主证词固然重要,其他证人、证物亦不可或缺。过程裏,控辩双方还会反覆辩论,透过盘问、论证等判别证据真伪;「无罪假定」而非「有罪假定」,即由控方证明对方有罪,不是由辩方证明自己无罪,也是普通法的核心精神。以上,乃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制度,亦为港人一直推崇的法治审判,非似「公审」般随便说几句话,就可将罪名加诸他人身上,更莫说要「未审先判」执行私刑或「私了」,又或由此进行人格谋杀,以至抹黑整个群体或机构。

非常遗憾,种种未经证实、不利警方的谣言满天飞,却大大滋长及煽动了示威者仇警情绪。单是昨日,便出现所谓快闪声援该名中大女生的行动,彷彿是「有罪假定」、「未审先判」兼而「私了」谴责警方。而过去4个月来,由尖沙咀的爆眼女士、太子站所谓打死人,到如今次般围绕新屋岭的滥权、性侵指控等,都是单方面、无证据地怪罪警队头上,就连任何浮尸发现、自杀案件都被认定死者是警方所杀。弔诡的是,不论事主抑或死者亲友,皆未见以法律途径追究警方;更有甚者,儘管有家属澄清死因与警方无关,政治文宣依然一口咬定是警方所为。这究竟是不相信警方、监警会,不相信律师、法官、法庭,甚至司法制度?抑或是刻意容让谣言流传、不许真相揭发曝光?

对于吴同学及其他针对警方的指控,现时实无证据证明是「假指控」,惟同样无证据证明是「真指控」,所以无人能肯定谁是谁非;唯有将指控交由法治裁决,才能将真相呈现人前。吴同学除下口罩,以真面目、真身份示人,诚如警方昨日形容是个很大转捩点,因为有助执法及司法机构进行跟进,惟她始终要跟有关方面联络方成;至于吴同学口中其他疑遭性侵的事主,以至迟迟未亮相的爆眼女士等,亦宜尽快循法律正轨使真相公诸于世。

若有警员真箇犯法,必然一宗都嫌多,必须受法律制裁,不能因事主不报案而逍遥法外;反之,恰如民主党林子健早前「报假案」声称被掳,同样一宗都嫌多。世事都须要真相,民主政治更须要真相,毕竟假新闻只会误导市民下错决定投错票。始终,立场可以很多,真相却只得一个,而良心亦必须建基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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