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依法止暴制乱是港最大公约数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9月15日

【商报时评】依法止暴制乱是港最大公约数

资料图

尽快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毫无疑问是当前全港市民的最大公约数。港澳办为此提出三点意见,就是法治之绳不可鬆、法治之网不可漏、法治之剑不可钝,一言以蔽之,就是必须重新彰显法治。的确,没有法治,行为没有规範,以致违法暴力肆无忌惮,社会必然会失序,陷入动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亦强调,不论违法者的背景、政治立场,特区政府对暴力行为的立场是以一视同仁、不偏私的方式处理。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亦是香港赖以成功、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基础。世上没一个社会,竟然会没有法律,甚至居然能无视法治,可成功的。一旦法治之绳鬆了,不能严格有效执行;一旦法治之网穿了,违法者竟逍遥法外;一旦法治之剑钝了,不能依法作出惩治 只要任何一个状况出现,法律便会沦为一纸空文,无法产生任何作用。

在今次反修例事件裏,示威者所提的最主要诉求,港府已作明确回应,宣布《逃犯条例》的修改「寿终正寝」;至于其余诉求,林郑日前已表明,这非不回应,而是不接受,一大理由正是其违反法治。香港跟其他民主社会一样,市民享有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受《基本法》保障的,但一切必须依法进行;试问,过去近三个月的种种违法暴力行为,岂是民主法治社会所容许呢?所谓特赦肯定后患无穷,为违法暴力行径立下豁免惩罚的极坏先例。所以,对暴力犯罪的骨干分子及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均必须追究到底,绝不能手软,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亦是香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并确保日后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对于双普选诉求,亦肯定必须要在法治的原则上实现。《基本法》订明香港最终达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体议员普选产生的目标,人大决定本来亦通过2017年香港可以普选特首、之后并可以普选立法会;然而,非常遗憾,正是在反对派的反对下,香港至今仍未能实行普选。更有甚者,现在有人竟公然呼吁英美等外部势力介入香港事务,有人还提出「英美港盟、主权在民」等无知口号;显然地,这既违反了《基本法》第23条,亦是对「一国两制」原则的严重挑战。必须强调,唯有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法治轨道上,香港才能够达致普选,这亦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最大保障。

法治才是香港的定海神针。任何有助止暴制乱的法律工具,港府都有责任作出检视。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装饰品,如有需要就要拿出来用。当然,倘无需要就无必要使用,正如林郑昨日所言,若暴力消失就无须引用《紧急法》之类。同一道理,若然香港再无暴徒、再无违法暴力事件,试问又哪来暴动定义?哪有暴徒需要特赦或释放?

今时今日,愈来愈多香港人已清楚看到违法暴力的危害。近两日激进示威者鼓动的「三罢」行动均乏人响应,罢课、罢工者只佔极少数人,足证主流民意并不认同「揽炒」行为,倾向跟他们的乱港主张划清界线。事实上,只要绝大多数市民真正站出来,用行动向非法暴力坚决说不,那些自诩民主的暴徒们何来横行的空间?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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