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严正依法行事 绝不容忍暴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9月15日
【商报时评】严正依法行事 绝不容忍暴力
暴徒向警方防线投掷燃烧弹。 路透社
今日时报评论员 李哲
违法暴力示威非但未平息,最近且有升级恶化迹象。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重申,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不能美化和合理化暴力,对暴力零容忍,而政府不会以暴易暴,反之会採取法治手段止暴制乱,从而让社会回复秩序和平静,以便对话开展及处理深层次问题。
对于任何违法行为,政府必须严格依法究治,如林郑言,这是不分政见、背景和颜色的;所以,违法者不论是黑衣者,抑或是白衣人,还是个别警员,均要公平、公正地接受法律制裁。示威者所谓「五大诉求」,其中之一是要求不检控及释放示威者,明显跟法治精神相违;另一诉求,即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追究警方责任,一来监警会才是箇中法定机构,二来有关当局必会依法调查,无须要架床叠屋、另起炉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有人竟然能超然法治,法治制度岂不毁于一旦?如果政府进行特赦之类,只怕日后违法暴力会无日无之,后患无穷,包括警方恐难再有效执法及维持治安。政府不应特赦任何违法者,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负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确保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应有之义;否则,由执法,到司法,以至立法,这些环节和机构还有何用?
林郑表示,对于示威者某些诉求,不是没回应的问题,而是不接受的问题;所以,示威者诚宜与政府展开对话,透过对话而非诉诸对抗来解决分歧,更无任何理由诉诸暴力。所谓「五大诉求」,林郑已接受了最根本的第一条,宣布《逃犯条例》「寿终正寝」,至于第五条要求落实双普选,她过往亦指会在条件适合时展开,何况基本法和人大「831决定」本已容许香港普选特首及普选立法会;至于其余诉求,如前所述,根本就是有违法律、有违道理、有违实际,既然有人自称「和理非」,就应务实地以大局为重,跟政府一同寻求出路、一起让香港重新出发。始终,由「遍地开花」到「不合作运动」,既损害了法治、损害了秩序,也损害了市民、损害了香港。谁又觉得,透过更进一步的违法暴力行径,能免除其他违法暴力行为的罪孽?答案是适得其反!今次风波已持续两个多月,期间违法暴力有增无减,对香港的损害亦然。须指出的还有一种冷暴力同样可怕,即製造假新闻抹黑警员,不择手段地煽动仇警。比如,不当搜身的传言等,如林郑言,都应报案,而非凭空指控和揣测,相信执法和司法单位必会依法处理的。
香港现在最须要是止暴制乱,于此基础上,才能有真正对话、和解、求真相、找出路。解决一般纷争,我们都须法治;而要处理今日困局,更须靠法治。林郑昨提到,本港法律如能提供法治手段「止暴制乱」,政府是有责任检视。其实,除了国家宪法和基本法、驻军法外,在香港本地现有法律体系中,《公安条例》、《警队条例》、《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等,都可赋予特首和特区政府诸多可有效止暴制乱的法律手段,法律不是摆不用,而是视情况和需要适用的。驱散蒙蔽法治的黑影,只要严正依法行事,让法治力量彰显出来,香港定可迎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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